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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行医因果关系如何认定
非法行医因果关系的认定条件为:
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且对于犯罪行为造成的加重结果没有故意。
2.基本犯罪行为造成了加重后果,基本犯罪与加重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非法行医行为人对于加重结果主观上有罪过,也就是说非法行医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身体的伤害、死亡的加重后果发生可能预见。如果说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非法行医行为人对加重结果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那么,非法行医行为人主观上的罪过便是其对加重结果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
二、非法行医处罚的规定
非法行医处罚的规定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法行医归哪个部门管
1.当地卫生局执法单位。如果经卫生执法人员实地检查,询问情况,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的,他们会立即立案,经现场查看,调查取证,构成犯罪的,他们会移交司法机关查办,这是程序。
2.公安部门。非法行医属于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应该选择报警。